2018年4月23日 星期一

高速公路保持安全車距、清空路肩,應該是政府宣導與取締的重點

高速公路保持安全車距、清空路肩,應該是政府宣導與取締的重點

朋友在美國讀書時,曾經半夜太過疲累居然違規在高速公路比較寬的路肩補眠。後來被警察叫醒斥責,警察在確認朋友只是疲累無法駕駛後,立刻被指示跟隨警車到下一個休息站接受盤查。朋友後來回憶道,當時高速公路都是在半睡眠狀態的大卡車、連結車,因為自己的無知胡搞,所幸沒出事,學到一課寶貴的教訓。

路肩是「非常危險」的「救難通道」。雖然大家都知道不能行駛路肩,但是沒有人可以預料何時會有人違規行駛路肩,或突然出現拋錨車,甚至正在等待拖吊的事故車輛。

現行辦法要求車主在拋錨車後擺設警示標示,不但施放、移除時非常危險,讓車主涉險,而且警示效果不佳。尤其是深夜或天氣惡劣下,更是危險。

我們已經花大錢開高速公路,建議政府再花點錢,在全線路肩的圍欄架設警示裝置,最簡單的就是手動警示燈開關,(最好能有自動感應啟動功能,有車輛違規行駛路肩,後方一百公尺的警示燈會自動警示)。

只要有拋錨車停在路肩,一個按鈕(或自動),就啟動車後方一百公尺所有警示燈(閃亮),讓警車、救護車、排除事故的車輛,這些有緊急使用路肩權的急用車輛知道前方有路況,避免無預警的追撞。

除非緊急狀況,任何車輛都不應該停駐路肩。路肩不但是用來救急的通道,也是非常危險的通道。政府不應該因為流量不足,隨意開放使用路肩的時段,讓民眾輕忽行駛路肩的危險性,萬一塞車時也可能延誤緊急處理的時機。

政府應該增加路肩外的臨時駐車空間,提供拋錨車臨時停放,也提供員警取締違規的安全空間。

保持安全車距是宣導與取締的重點

保持安全車距,除了讓視野開闊,避免危險超車,也可以避免塞車時救急車輛無法執行任務。政府應嚴格取締逼車、惡意超車的行為,罰款也應比照歐洲國家,依車主的收入成比例開罰。

警方也應宣導如何自保,避免在沒有駐車彎的路肩執行任務、留置違規車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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